一、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
总会计师协助院长和分管财务院长管理医院经济和运营工作,对院长和分管财务院长负责并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医院的经济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参与医院重大财务、经济事项的决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本医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保护国家财产。
1.建立健全制度,组织制定本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及经济管理制度等;
2.进行财务管理,包括全面预算管理、筹资管理、资本管理、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绩效评估等;
3.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4.开展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总会计师对医院财务会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主管责任;
5.强化经济分析,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并督促医院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增收节支、提高效益、防范风险;
6.加强资产管理,组织清产核资,提高使用效益,维护资产安全;
7.加强内部审计,组织落实审计意见,监督执行审计决定。
(二)对医院的运营管理、业务发展、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发挥监督和决策支撑作用。
1.参与医院战略规划、重大财经管理活动和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2.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3.参与新业务开展、技术创新、科技研究、服务价格、工资福利等方案的制定。
(三)承办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办法
(一)医院对总会计师进行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总会计师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二)总会计师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未能勤勉尽责,根据情节轻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处罚。
(三)对不称职的要求事务所及时进行调整或提出调整建议和解聘。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递交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与纸质材料缺一不可,纸质材料上必须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谢绝接待。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参加报价的单位应提供的资质材料: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作方案、拟委派的注册会计师基本资料,包括年龄、性别、学历、资质等;
3.参加报价的会计事务所在财政部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资料报送时间起止时间
2024年1月15日至24日
五、资料报送地点
山南市藏医医院行政楼四楼办公室
六、联系人
扎西次仁 联系电话:13908934486
七、监督
报价人认为询价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益的,均以书面形式向山南市藏医医院政工人事科提出,口头质疑不予接受。监督电话:7825973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执行。
山南市藏医医院
2024年1月15日